电子烟公司主页声明引导顾客相信自己不会接触到普通香烟所含的有害化学物质。(《卫报》图片)
据《卫报》报道,澳洲竞争与消费者委员会(Australian Competition and Consumer Commission)起诉多家电子烟公司对其产品的致癌物质提供错误或误导信息,获得胜诉,成为世界首例。
联邦法院法官吉尔摩(John Gilmour)裁定3家电子烟网络零售商——Joystick Company Pty Ltd、Social-Lites Pty Ltd和Elusion Australia Ltd违法消费者法规,3家公司及其首席执行官、董事等需要缴纳罚款。
3家公司均称其产品不含有害致癌物质或毒素,然而情况并非如此。法庭发现,Joystick和Elusion公司的董事以及Social-Lites的首席执行官都明知实情而实施欺骗。
竞消委指出,3家公司的主页声明引导顾客相信自己不会接触到普通香烟所含的有害化学物质。然而,竞消委委托进行的独立检测显示,3家公司的产品均发现甲醛、乙醛和丙烯醛等致癌物和有毒化学物质,Social-Lites的产品还发现丙酮。
Joystick和Social-Lites各自被判罚款5万澳元,而公司各自的负责人则被判罚款1万澳元。Elusion被判罚款4万澳元,董事罚款1.5万澳元。3家公司均承认相关行为,并接受法庭判罚。
悉尼大学(University of Sydney)公共卫生学院控烟专家弗里曼(Becky Freeman)博士称,部分消费者认为电子烟公司是“小型工匠公司,有意改善健康”,但事实上,大部分电子烟公司由大型烟草公司持有。
她称,尽管大量电子烟及其相关产品广告声称电子烟比香烟毒性更小、伤害更小,但“我们没有关于电子烟的长期数据能够证明电子烟能够帮助人们戒烟,或者电子烟是安全的”。
公共卫生专业荣休教授查普曼(Simon Chapman)表示,本次判决“极其重要”。他表示,了解到竞消委还受到其他关于电子烟广告的投诉,“这绝非孤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