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和非盈利组织在保护检举人方面不尽如人意。(《悉尼先驱晨报》图片)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最新数据显示,企业和非盈利组织在保护检举人方面不尽如人意,表现逊于政府各部门。澳洲雇员在检举揭发上级领导的不当行为时,由于缺乏法律保护,往往不得不依靠所属组织机构的内部规定提供保护。
格林菲斯大学(Griffith University)2名教授布朗(A. J. Brown)和劳伦斯(Sandra Lawrence)调查发现,联邦政府的相关政策在鼓励雇员揭发他人不当行为上“得分最高”,满分10分中获得了6.95分,昆州政府(6.59分)和新州政府(6.37分)紧随其后。非盈利教育培训机构(3.89分)、私营制造业和零售业(4.02分)则表现最差。
金融保险业在此前爆发了一系列丑闻后,被迫改善对检举揭发人的保护机制,最终在此项研究中获得了5.7分——为企业界的最高分。
但据称,此项调查只考虑了各机构组织是否制定了保护机制和政策,而未考虑实际的执行情况。
布朗教授称,此项研究显示出大多数行业对如何鼓励员工检举揭发并实施保护“毫无概念”。
“他们只知道设置举报专线……但如今看来,还需要更好地指导他们如何提供真实有效的支持和保护。”
“即便是表现最好的政府部门在支持和保护上仍然表现欠佳,说明所有行业都需要新的思维方式和更好更明智的标准。”
政府监管机构、专家和相关机构一直在呼吁对检举揭发者提供更好的法律保护。但是企业却反对保护那些将内部问题公开的检举揭发者,它们认为内部不当行为应当在内部审核,或由政府监管部门进行审核,不应公开。
金融业工会表示,金融业员工即便对银行内部的不当行为有所担忧,但仍往往面临压力而保持沉默,金融业内部的举报机制“非常不足”。
养老金调查员委员会(Council of Superannuation Investors)首席执行官大卫森(Louise Davidson)也表示澳洲对检举揭发者保护不力,支持不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