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澳洲广播公司报道,南澳(South Australia)囚犯因能上网引发了一些人的担忧。据了解,包括杀人犯在内的罪犯都可以上网以及在公众论坛上发表文章,有人则担心他们可能会发布一些歪曲犯罪事实的文章。
南澳惩教厅厅长布朗(David Brown)以及受害人权益委员会委员(victims' rights commissioner)奥康纳(Michael O'Connell)担心囚犯在iExpress网站上发布内容会侵犯到被害人的隐私。
但州监察专员已经裁定,犯人有自由上传资料到网上的权利。
iExpress表示,其网站是一个“待在监狱的囚犯与住医人士发言的地方,把他们带入了数码世界。”但奥康纳认为,这是以受害人的遭遇为代价的,他说:“这一切不应该侵犯到受害人的隐私。而问题就在于我们应该如何防范,例如囚犯发布的内容有可能为受害者招来一些嘲笑、奚落或者暴力等等,我们可以做的就是对它进行监管。”
布朗则表示,关键是要阻止此类信息从州监狱中泄露出去,监狱部门或会需要州政府的支持来阻止相关信息流出。他说:“我们必须确保已有正确的法律政策以及程序机制,才能允许犯人上网。但我们认为,允许犯人在媒体上发布材料并不合适,无论是在社交媒体还是传统媒体上。我深深担忧被定罪的杀人犯和强奸犯公开发布的内容会歪曲他们的犯罪事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