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乐途11月7日讯】墨尔本儿童法院的一名前保安和一名14岁女孩发生了关系。但是地方法官却仅仅判处了该保安守行令。该法官还表示,受害少女已经到了适婚年龄,被保安所深深吸引,而且保安也不是“钢铁做的”,以此作为保安和少女发生性关系的理由。
据WaToday网站报道,Fran Abad今年8月因为和16岁以下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判处了2年的守行令。周一,检控官Kerri Judd, QC对该起案件的判决结果表示反对,称这次判决并不适当。法庭需要传达给成人的信息是,无论未成年人是否被主动吸引,成年人都不得与未成年人发生性关系。
据悉,Abad在和受害人发生性关系的时候31岁。当时,他在儿童法庭的外面遇到了受害者,后来几周就和她一直保持者性关系。Abad以为少女已经17岁,超过了法定年龄的16岁。但是,后来警方向Abad发出警告,说少女的实际年龄为14岁,住在社会服务部提供的住宅单元房内。尽管如此,Abad在2015年8月再次与受害人发生了关系。
地方法官Christopher Ryan在审讯该案件时表示对Abad很同情,说这件案子不同寻常。Abad在得知少女年龄之后,告诉她二人的关系已经结束,但是少女仍坚持说自己17岁,因此,两人又发生了关系。法官称,Abad也不是铁做的,而且他说,受害人到了适婚年龄,而且足够成熟。
而检控官Judd对此判决进行反驳,Ryan法官没有分析Abad的道德责任,一名14岁的少女的确被他吸引,但不能成为他行为的理由。警方警告了Abad女孩还未成年,他还是和女孩发生了关系,这样的判处结果不足以给Abad定罪。法庭应该对Abad进行严肃判处,要让成年人知道,无论诱惑力有多大,两人有怎样的情史,和未成年人发生关系的事情绝不容许。
(Hele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