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名港青疑因债台高筑,不惜受香港犯毒集团来澳充当毒品跑腿。二人去年十月起被羁押至今,首被告昨在初院受审时对指控直认不讳,哭诉女友小产,为赚快钱帮她补身才贩毒,向法庭承诺今后定改过自新;次被告则仅承认受指指向第一被告提供包装工具。案件十一月廿五日宣判。
首被告姓王,二十一岁,地盘工人;次被告姓陈,二十五岁,厨房工人,各被控一项贩毒罪。
案件显示,去年十月七日,司警接获线报指有人来澳贩毒,经调查锁定疑人身份,到新口岸附近监视王,随后陈致电给王,并一同前往一酒店房间内。二十分钟后,二人各自离去,司警兵分两路上前截查二人,在王的身上搜出三包可卡因,在陈的身上未搜得任何违法物品,直至到陈租住的酒店房内,搜出一包连袋重量约二十多克的可卡因,四小包共重一点三八克可卡因,以及包装毒品的工具和电子磅。
次被告昨于庭审时否认部分指控,辩称当时收到指示向王提供电子磅及数十个包装袋,并没有教王如何分拆毒品。检察官着其解释为何在司警局和刑事起诉法庭却承认教导王分拆毒品,王连番说“沒有教过,不承认”。
检察官于结案陈词中指出,王初次贩毒,若没有陈的教导,过程不会如此顺利,认为陈在整个案件担起重要角色,请法庭判二人罪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