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邦大选中超过18,000人投票超过一次,现在需要给出解释。
联邦大选中超过18,000人投票超过一次。(《悉尼先驱晨报》图片)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7月2日的大选中,有2人投了11次票。根据澳洲法律,重复投票可能被处以高额罚款甚至监禁。
另有2人投了5次,4人投了4次,51人投了3次。
澳洲选举专员(Australian Electoral Commissioner)罗杰斯周二晚上在参议院预算听证会上表示,18,343人需要解释为什么选民名册上投票标记超过一次。预计大部分为错投。
澳洲人口最多的新州有6,760例重复投票,维州有4,800例,而昆州有2,792例。
北领地最少,只有178例。
2013年大选中,尽管涉嫌投票欺骗行为多达将近8,000宗,并未有人因重复投票遭到检控——其中已有人承认投票超过1张。
澳洲联邦警察(Australian Federal Police)查出今年涉嫌案例多达7,743宗,仅有65宗受到调查,并未有人遭到检控。
《联邦选举法》(Commonwealth Electoral Act)规定,重复投票可被处以10,800澳元罚款甚至监禁1年。如果发现冒充他人投票,也会面临6个月监禁或1,800罚款。
今年大选之前,澳洲选举委员会向超过4,600名有重复投票前科人士去信重申相关法规。
罗杰斯表示,在过往2次大选中被标记2次或以上的人士都会受到警告信。
“我们向有可能违法选举法的特定人群寄信。”
“我们还没试过这样做。”
“我们希望强调我们处理这种问题的严肃性。”
澳洲选举委员会官员将统计有多少人受到警告信之后仍再犯。
罗杰斯在听证会上表示,希望解决票占排队时间过长的问题。排队过长的主要原因在于选民咨询的问题增多,填表时间也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