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州最近推行视频聆讯,嫌疑人在拘留场所通过视频即可出庭。不过,律师表示这种方式侵害嫌疑人出庭权利。
新规定要求嫌疑人通过视频而非亲自出庭。(《悉尼先驱晨报》图片)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9月,维州首席地区法官劳利特森(Peter Lauritsen)发布相关操作指引,结合维州议会6月通过的最新法令,嫌疑人如果满足特定要求,即可通过视频出庭,无需亲自前往。
早前,所有嫌疑人都需要亲自出庭。不过,随着监狱出现负荷过大,当局计划进行制度改革。
劳利特森表示,过去3年中,部分案件由于犯人不能亲自出庭,导致庭审时间不断拖延。
地区法院提供给维州法律援助中心(Victoria Legal Aid)的数字显示,2016年头7周,惩戒中心未能依照安排让455名在押嫌疑人亲自出庭。
新规定旨在提高地区法院效率。不过律师担心会带来意料之外的影响。
律师认为,新制度最大的一个问题是缺乏灵活性:嫌疑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出庭,时间通常为15分钟,有时延长到30分钟,一旦超过时间就会自动切断视频。
维州法律研究所(Law Institute of Victoria)负责人之一、刑事律师沃尔克(Melinda Walker)表示,现在她有“99.9%”的客户都会通过视频出庭,但新规定“费力”、“死板”。
“亲自出庭的话,嫌疑人可以私下咨询律师、亲自听取案件聆讯过程,其中不会存在任何技术问题,但他们这项权利现在收到侵害。”
法律服务中心First Step Legal首席律师伍尔夫(Tania Wolff)表示,从大屏幕上听取客户指示,还要被整个法庭的人盯着,这种经历“相当可怕”。
“有时需要向客户解释一些事项,但现在毫无私密性或者保密性。
“不能为了效率牺牲公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