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玩具零售商和玩具公司呼吁,将可能造成严重损害、疾病或死亡的产品事故上报给消费者监管机构的时间延长2倍。
费尔法克斯媒体报道称,很多代表Bunnings Warehouse、美泰(Mattel )和联合利华(Unilever)等企业的强大游说团体要求将2天的产品事故法定报告时间增加到4天。
包括哈维诺曼(Harvey Norman)和奥菲思沃科斯 (Officeworks)在内的零售协会(Retail Council)称,法律没有给公司足够的时间彻底进行内部调查。协会还抱怨周末的时间安排也很有问题,尽管从公司发现产品出现问题后的第二天才开始计算,但截止日期也应该延长到下一个工作日。
年销售额为24亿元的澳洲玩具协会(Australian Toy Association)也声称,可能联系受到产品伤害的顾客也要花2天多的时间。“(当前的体制)导致了很多不完整、不正确和可能不必要的报告。”
而消费者组织Choice表示,两天的上报产品事故时间“合理和切实可行的”,特别是澳洲正“处于危险产品的热潮中”。
消费者委员会(ACCC)副主席里卡德(Delia Rickard)上个月说道:“现在有越来越多的供应商为了缩减成本,常从海外没有每一步都实行直接监控的供应链中进货。”ACCC的指南中还指出,法定报告有利于识别损伤模式和评估风险。如果供应商不确定是否为产品事故,那最合适的办法就是上报。
Choice的发言人戈弗雷称,“及时上报意味着监管机构能快速采取措施,避免造成进一步的伤害或死亡。”
然而,产品安全顾问葛雷托雷克斯(Gail Greatorex)认为各企业的抗议是恰当的,且经过深思熟虑后作出。她说:“这肯定能给企业和政府带来效益。对很多意识到产品问题并查出问题所在的企业来说,2天的时间是很短的。”
在2014年,ACCC揭示,有30%的产品事故报告和化妆品有关,可使人患上细菌性结膜炎、毛囊炎、角膜溃疡和引起过敏性冲击。Choice亦呼吁产品事故法定报告应像美国一样公开化,让公众知道这些损伤或死亡的本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