悉尼流浪汉一天最高能乞讨到300澳元(《每日邮报》图片)
悉尼流浪汉接受访问,透露了流落街头的真实生活情况。一名露宿者表示,乞讨收入最高时最高达到300澳元。
据《每日邮报》报道,一些露宿者表示选择过流浪汉的生活,因不愿遵从社会常规准则和期许。还有一些露宿者表示因健康问题、贫困或者被抛弃等等原因,不得已流落街头。
60岁的Ken已经流浪长达10年时间。他表示虽然乞讨收入有时候不太好,但是他也有平均一天能收到300澳元的时候。
Ken表示他会尽量待着大街上,让路人看到他乞讨的牌子。每周周一和周二乞讨的结果都不太好,但是从周三开始到周末,路人会慢慢变得大方起来。
Ken称其他的流浪者因嫉妒他的乞讨收入,有时候还会打他。
Ken的继女需要做肝脏移植手术,请他帮忙。所以他会用部分乞讨来的钱买吃的,其他全部打给继女银行账户以支付药费。
Ken认为一部分流浪汉是因为犯罪而不得不得流落街头,而一些人则是自己做出这种选择。
54岁的Ned目前已经流浪11个月,他表示房租太贵而且他后背受伤买药也需要钱。因此,他决定在街上露宿,省下一笔钱之后回塔斯马尼亚老家。Ned还希望以后上大学进修,取得工程学方面学位。
处于安全方面考虑,Ned一般和会另一群流浪汉一起睡觉。
62岁的Lake流浪街头2年时间。他表示在自己60岁的时候,决定辞去工人的工作。他表示这份工作慢慢摧毁着他的身体,所以即使贫困他也选择以这样的方式“拯救自己”。
在大街上睡了2年时间,Lake认为现在的生活比以前容易多了。
21岁的Luke流浪4年,而15岁的Tiana已经流浪6年时间。
4年前,独自流浪着的Luke和Tiana相遇,之后成为最好的朋友,互相照顾着对方。两人原本在新州北部宁宾(Nimbin)流浪,在今年8月来到悉尼换换环境。两人希望能在悉尼这座大城市探索未来。
50岁的Neil在婚姻破裂后流浪街头,至今20个月。他在过去的10个月里都待在格利伯(Glebe)区域活动,但是计划尽快搭乘飞机去阳光之州昆士兰。
Neil称他发现自己的妻子竟然有两个丈夫,除了他还有一个在斐济。尽管妻子跟Neil说只是为了钱才和另一个丈夫结婚,但他还是选择离开。
57岁的Mary流浪还不到一个月时间,她选择露宿街头的原因,竟是因为有房子住就不能得到社会福利支持。Mary称现在社工总会来帮她了吧。
Shane流浪约有10个星期时间。他原本住在姐姐的房子里,因为和姐姐的男友不和,吵了一架后,被姐姐要求离开。
Shane每天靠乞讨生活,他表示周五和周六路人都会变得慷慨。有时候他一天能乞讨到120澳元,而大多数时候一天能乞讨到80澳元,他会花一半存一半。
自露宿街头以来,Shane已经存下800澳元。他表示自己在社会住房的等待名单中,相关方面告诉他需要等待9个月时间,他现在已经等了10个星期,很快就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