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斯一名警察承认与未成年少女发生性关系,被判2年监禁,提出上诉后被驳回。
据澳联社报道,该名警察名为塔普(Dean Matthew Tapper),面临3项2012年与15岁少女发生性关系的相关控罪。他在去年受审中承认控罪。
塔普当时43岁,为高级警官,在网络约会中遇到该名少女。塔普开始认为她有19岁。
塔普在网络约会中遇到该名少女,开始认为她有19岁。(《悉尼先驱晨报》资料图)
塔普与少女在图书馆见面,少女当时身穿校服。塔普随即与其发生性关系,其后也有约见。
在宣判时,法官奥尼尔(Patrick O'Neal)表示,尽管塔普没有强迫少女,但他对少女的年龄存在“故意忽略”。
法官表示:“法律的目的是保护儿童,即使儿童没认识到他们需要接受保护。”
塔普抗议判决,认为量刑畸重,表示他应得到缓刑。
周五,上诉庭一致推翻塔普的上诉,认为量刑并无不当或不公之处。
上诉庭法官布斯(Buss)表示:“很明显,法官认为即时服刑是唯一正确的刑罚。
“量刑的一个重要因素是普遍威慑作用,尤其是犯人故意忽略儿童年龄——真实的年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