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时代报》,一名出租车司机因为不顾“逃票”乘客身受重伤,被判两年社区惩戒令,外加200小时社区服务。
芬利·威金斯(Finlay Wilkins),22岁,在2014年12月22日凌晨于墨尔本Northcote区与朋友一道乘坐苏海尔·艾哈迈德(Sohail Ahmed)的出租车。
就在汽车看到红灯减速停靠的时候,大醉的威金斯和他的朋友意识到他们不够钱付车费,因此尝试从车中逃跑。威金斯的朋友成功逃出,但威金斯被安全带和车门绊住。司机害怕“逃票”,于是加速到每小时40公里,期间车门一直打开。出租车开出500米后,威金斯从车中掉出,头部着地受伤,情况危殆,后被救护车送往医院接受手术。
出租车司机告诉警察,威金斯在掉出车门之前曾要求他在路旁停车,他则三次要求威金斯关上车门。事故发生后,出租车司机曾驶近事故现场,但并没有表明身份。后来觉得威金斯可能受到重伤,司机向警方自首。在法庭上,他承认“危险驾驶导致他人重伤”的罪名。
但司机的辩护律师表示,司机并不是有意为之,只是他当时非常害怕。
法官同意司机不存在过分道德过失,宣判两年社区惩戒令。司机同时被吊销牌照两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