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国企深圳能源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深圳能源),6年前因一艘货轮在大堡礁搁浅后,对珊瑚礁表面划上长长痕迹后,遭联邦政府索偿近两亿。据报道,该公司已入禀反指澳洲政府误告他们,被媒体形容为企图利用法律漏洞脱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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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追溯到2010年4月3日,载有数十吨重金属的“深能一号”(Shen Neng 1)突然偏离航道,於洛克汉普敦市道格拉斯浅滩(Douglas Shoal,Rockhampton)搁浅12日,对大堡礁造成破坏,不但泄漏油污,还在珊瑚礁表面刮出3公里痕迹。深圳能源早年承认,因大副王学刚(Wang Xuegang,音译)“航行疏忽”引致今次意外,最终王学刚被判入狱3个月,船长王继昌(Wang Jichang,音译)则被罚2.5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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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隔6年后,海上的油污已经清理好,惟珊瑚礁仍留下长长的痕迹。联邦政府3年前向深圳能源索偿1.94亿元,作为大堡礁的生态破坏赔偿,以及承担修复格拉斯浅滩的费用。不过,《信使报》(The Courier Mail)报道,深圳能源早前入禀联邦法庭,反指澳洲政府误告他们,并指当局未能於同年8月18日,合理地采取复修该浅滩的行动,因此拒绝赔偿。
据称,案件将於9月举行聆讯,倘若双方未能达成共识,深圳能源已要求法庭为赔偿金额设下上限,企图避过庞大的清洁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