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2 澳洲境外收养子女永久签证简介
适用于18岁以下,已被或将被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领养的海外申请人。请注意:如果该孩童是在其父母成为澳大利亚公民、澳大利亚永久居民或有资格担保的新西兰公民之前被领养,则不能申请该类签证。他们必须申请子女类签证(101 签证)
102 澳洲境外收养子女永久签证申请条件
1.未满18周岁(如果申请人递交申请时小于18,签发时超过18,申请无效);
2. 单身(未婚、没有同居伴侣也没有订婚)
3. 身体健康;
4. 没有犯罪记录。
102 澳洲境外收养子女永久签证对担保人要求
1.担保人年龄在18岁及以上,如果年龄小于18岁,他们的18岁以上的同居伴侣也可以提供担保;
2.如果被担保的孩子年龄在18岁以下,担保者需要满足下面某一条即可:
1)他们对孩子是否可以离开祖国有唯一决定权;
2) 如果他们对申请人没有监护权,需要得到申请人监护人的授权;
3)持有本国有效的法院指令允许他们带孩子移民;
4)持有澳大利亚家庭法庭发布的法院指令,签发的签证需要与法院指令一致;they must have a court order issued by the Family Court of Australia, and the grant of the visa must be consistent with that order
3.被担保的申请人18岁以下,且担保者或其配偶由于伤害孩子而被定罪或者支付过罚金,则此担保不予批准;
4.收养时所在地点不同,对担保人的要求不同:
1)在境内收养的情况
收养人所在州的州政府收养机构STAA(Australian State or Territory Adoption Authority)需与孩子所在国家一起参与收养程序;
2)境外收养的情况
a. 递交申请前,父母必须在境外(收养国家?)居住了1年以上;
b. 养父母是不仅仅是为了收养孩子而定居国外的;
c. 收养时遵守孩子所在国家法律程序;
d. 收养要给予养父母全部的监护权(即断绝和亲生父母的关系);
e. 或者在签署了《海牙公约》的两个国家(除澳大利亚之外)的安排下收养的。
3)关于私下收养:
a. 澳洲州政府收养机构不支持私下收养行为,包括收养亲属的孩子的行为,因此在他们申请签证时,收养机构不为他们提供帮助;
b. 私下收养时养父母没有得到全部监护权的,不予批准此类签证申请;
即使在养子女所在国家符合收养的法律规定,但是不满足签证申请的规定,也不会给签发签证。
5.收养程序必须在养父母成为澳洲公民、永居或合格的新西兰公民之后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