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务局长乔丹早前表示将会追讨跨国公司所欠税金。(《悉尼先驱晨报》图片)
据《悉尼先驱晨报》报道,美国石油巨头雪佛龙(Chevron)目前被澳洲税务局(Australia Taxation Office)要求补交超过10亿澳元税款。
雪佛龙有权开采澳洲最大的天然气矿藏。参议院目前针对企业逃税行为进行调查,而雪佛龙在书面回应调查质询时承认,过去7个财年中有5年没有缴纳企业税,目前被税务局要求补交10.62亿澳元税款。
案件仍在审理,或将成为税务局史上最大笔的单一企业税收纠纷案。
雪佛龙所牵涉的是“转让定价”问题。其澳洲分公司向美国总公司借贷420亿澳元,用于投资西澳海岸附近的戈尔贡(Gorgon)及惠特斯通(Wheatstone)液化天然气工厂项目,通过在企业税率较低的地区故意抬高还款利率,为澳洲分公司制造债务虚高的假象,从而实现“出口”利润,并能避免在澳缴纳30%的企业税。
过去7年中,雪佛龙在2011年及2012年分别按有效税率7%和8%纳税,不足澳洲现行企业税率的1/3,其余5年更是0纳税。
澳洲证券及投资委员会(Australian Securities and Investment Commission)数据显示,雪佛龙澳洲分公司2016年收入达到210亿澳元。
今年4月,雪佛龙在澳洲有史以来最大宗的转让定价案中败诉。联邦法院判其缴纳税金、罚款及利息,合计3.4亿澳元。
税务局长乔丹(Chris Jordan)曾称,多家跨国能源及技术公司采取过分手段实现税收最小化,将会遭到局方追讨,涉及金额或达40亿澳元。
税务局发言人称,乔丹不会对个别纳税人作出评论,但称,“作为总体原则”,乔丹希望评估一经发布,企业能够补交所有欠款。按照规定,牵涉避税纠纷的企业需在结案前缴纳50%未付税款。
雪佛龙发言人称,澳洲分公司的融资是“合法的”商业安排。他强调,雪佛龙是“澳洲最大的投资方及雇主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