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尔本一名租客与房东因家务问题产生纠纷,最终需由法庭解决。(Domain网图片)
据Domain网报道,墨尔本富士贵(Footscray)一名大学生租客与房东因家务问题产生矛盾,纠纷不断升级。租客后将房东告到维州民事及行政仲裁庭(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并申请赔偿。庭审长达7周,租客最终败诉。
去年11月,原告租客搬入所租的独立屋,与另外两人合租,房东则住在屋后的一座小平房内。
租客目前控告房东违反《住宅租赁法》(Residential Tenancies Act)所规定的义务,并未采取措施提供稳定住宿条件。该名租客声称自己长期受到房东滋扰,房东控其引发家用电器故障及损坏、乱用其他租客的洗发露和洗衣粉,以及不做家务。他表示,房东通过恐吓策略希望将他赶走。
法庭了解到,该租客刚搬来不到10天,房东就来到他的卧室门外,高叫让他清理厨房。租客告知房东自己有考试,房东于是自行清洁,并在清洁后斥责租客“烦人”。两天后,房东再次来到租客卧室门口,并称:“我(脏话)告诉过你规矩!”租客于是将卧室门锁上,从窗户爬出。
翌日,两人通过短信进行沟通,但不欢而散。纠纷随后不断升级。租客向法庭表示,租房情况“完全就是独裁”。
租客还称,一名毛利族朋友到访时,房东议论该人的文化背景以及野蛮食人行为,导致租客朋友非常不快。
房东向仲裁庭表示,提醒租客搞卫生让他非常厌倦,租客在搬进来之前也明白将要面临的工作。房东的两名朋友曾对租客作出威胁,但受到房东劝阻。房东还曾向皇家防止虐待动物协会(RSPCA)投诉,称租客虐待他的宠物狗。租客声称自己不获使用洗衣机并遭房东拳打,房东则表示那是租客自己打伤自己。
两人纠纷一度招来警察。警察建议租客去朋友家暂住,租客于是前往昆州5天,并在申诉中向房东索偿77澳元交通费以及返还外出期间的房租及伙食费。
诉讼首次审判在今年1月25日举行,在房东缺席的情况下,法庭当时判决租客获得790澳元赔偿。房东随后申请复议,法庭最终驳回租客的索偿。仲裁庭法官坎帕纳(Kylea Campana)表示,租客对租房生活的设想不太合理。她在判决中说:“与人同住绝不容易,而学会与陌生人同住更为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