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佛龙需向澳洲税务局补交2.5亿澳元税金。(《澳洲人报》图片)
据《澳洲人报》报道,澳洲税务局(Australian Taxation Office)早前向能源巨头雪佛龙(Chevron)追缴2.5亿澳元税金,雪佛龙提出上诉。4月21日上午,联邦法院合议庭的3位法官一致裁定雪佛龙败诉。
雪佛龙对裁决表示“失望”。其发言人称:“我们将会复查裁决,以便决定下一步行动,或会上诉至澳洲高等法院。”
这一案件牵涉雪佛龙旗下的雪佛龙德士古融资公司(ChevronTexaco Funding Corporation)一笔25亿澳元的贷款。该公司原本设在美国“避税胜地”特拉华州(Delaware),随后并入雪佛龙澳洲总部——雪佛龙澳洲控股公司(Chevron Australia Holdings)。
根据2003年的借贷协议,雪佛龙澳洲按照一月间银行同业拆息率加上4.14%,将贷款利息交回雪佛龙德士古。税务局称,这一利率过高;如果通过无关联方面借贷,利率将会大幅降低。这一主张得到法庭支持。
据《澳洲人报》报道,税务局目前正在调查雪佛龙澳洲项目的融资情况,包括价值600亿澳元的戈尔贡(Gorgon)合资项目。
税务局本月向参议院调查组提交意见,指出能源行业目前项目斥资多达2910亿澳元,多家跨国能源集团的澳洲分部盈利数十亿。局方担忧这些企业向海外机构转移资金从而避开在澳纳税。
税务局副局长乔丹(Chris Jordan)早前表示,根据局方安排,将向多家跨国企业追讨巨额税金。此次胜诉应能为税务局今后行动开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