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那卡希望能够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资金。(澳洲广播公司图片)
据澳洲广播公司报道啊,墨尔本一名男子查那卡(Chanaka)5年前通过先租后买计划购买了自己理想的家,但现在他却希望通过法律途径要回自己的资金。
查那卡当时与妻子和另一个朋友住在一起,看中墨尔本西部有一套先租后买的物业,觉得这会是购房的一个好方式。
他利用了首次置业的优惠,并支付了8000澳元的押金,然后住进了这套房子,总共花费了2.8万澳元。
“但我收到州财政收入办公室(State Revenue Office)的一封信,信中表示我的首次置业基金并没有转到我的账户,而是在经纪公司的账户中,如果我们符合首次置业基金的资格,那么我觉得这样做不太合法。”
查那卡表示他每周需支付700澳元的租金,但他的朋友决定退出这项计划并自己购房。当时经纪公司告诉他们三年后会给他一笔银行贷款,届时他将无需再承担还款。
先租后买计划是指无法从银行贷款的买家为想要的物业支付租金价格,经过一定年限之后便能拥有该物业。
消费者行动法律中心(Consumer Action Law Centre)表示这个计划是不公平的,它不像正常的房屋购买那样有一定的监管。
该中心的奎恩(Susan Quinn)认为先租后买计划使得人们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她指出各州的法律各不相同,最能保护置业者的《国家信贷法》(National Credit Code)条例也没有涵盖此类购买行为。
而另一种名为供应商合同条款的计划则是要求买家同意一个膨胀的物业价格,然后支付定金和分期付款,但买家对于物业并没有合法的所有权。
奎恩表示通常会采用这种方式购房的人多数是因为信用记录不良。“他们在这些计划协议中会遇到不利的合同条款。”
奎恩表示因为此类计划属于边缘操作,所以往往难以计算受到影响的人数。
但消费者行动法律中心目前已收到几十分投诉,受影响的人都希望能获得法律帮助拿回自己的钱。
她认为人们在接受这类条款之前最重要的是先进行法律咨询。